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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住民愛子「遺愛人間」被騙恐慌 「免驚」宗教界普遍認為是大愛

(記者林意欽/台北報導)一名跨海出嫁來台已經超過20年的柬埔寨新住民,日前因為愛子車禍腦死,無奈白髮人送黑髮人,與孩子天人永隔。同時因為孩子生前也表達有意願在身故之後以身體器官來幫助人的想法,夫妻兩人於是決定遵照小孩生前志願 ,將他的心、肝、膽、肺、脾、腎等內臟都器捐給需要幫助的人。無奈,原本被視為一件美事,卻因為一處私人神壇的乩童告知這位媽媽:「妳的小孩因為身體被刮空,無法投胎在哭泣,需要花錢做法事。」事後卻成為這位新住民媽媽的精神困惑。台東縣議員參選人陳允萍日前在社群po出新住民媽媽與她的對談,一句「難道我是害了我的小孩嗎?」道盡一位媽媽無比的恐懼與無助。他認為,神壇乩童已經造成這位媽媽的生活恐慌,而且這樣的問題在新住民間已經不是第一件,也同時覺得「神明應該是慈悲的,不會如此對待眾生」,此文引起警方關注,台東縣警察局成功分局日前已將嫌疑人神壇乩童李姓女子帶到案偵訊,全案移送送臺東地檢署偵辦。

圖/成功分局日前將李姓乩童以宗教詐騙案件移送台東地檢署偵辦。陳允萍提供

神明代言人的工作主要便是傳達神明的旨意給信眾,所以經常讓信徒信服隨行,當然也可能成為一種恐慌的起始,尤其是看不見的玄學領域更是如此。根據財團法人器官登錄移植中心統計,全台待移植病患近萬例,但以110年統計資料中看到,全國的捐贈則不到300人。顯見器官捐贈窒礙難行,其中又以民俗信仰為最,在傳統的民間文化中,死後屍身不全存在這「身體髮膚,受之父母」的不孝觀念;並存著「死無全屍」視為不祥的橫死觀念。到底「器官捐贈」或是讓遺體成為「大體老師」會不會成為死後世界的阻礙?各有說法。根據台東新住民媽媽的案例來說,法師曹育齊認為,死者既然已是有意願捐贈者,死後便不存在心裡有冤的罣礙,在陽間捐贈器官及大體等大愛已被接受,再者只需向神明進行稟報,如果擔心屍身殘缺的問題,道教煉度科儀也能修不殘身,順利前往陰間報到,並無需要特地花費龐大的金錢進行多次的法會。

圖/新住民媽媽因為信宮廟乩童,對兒子捐贈器官的志願感到困惑及恐懼。陳允萍提供

基督信仰捐贈者,認為信基督的人死後可復活,重點在靈魂的永生,身體只是軀殼。且人體器官的移植若目的只在維護人的生命,就跟食物維持人的生命一樣,那麼器官移植的結果並沒有改變任何自然的規定,只不過從旁協助實現上帝既定的旨意,也是發揮基督博愛的精神。在伊斯蘭教「可蘭經」中提到「凡拯救一人的性命,等於拯救所有人類的性命。」兩者從經文及博愛的教義中大可看出對於「器官捐贈」的認同。

圖/法師曹育齊認為,民間信仰中對屍身的殘缺可利用「煉度科儀」進行修補,捨身的善舉並無不妥。曹震東提供

圖/捐贈器官或大體來延續他生命,進行醫學教育,都是大愛,神佛都視得其慈悲善舉。取自 Pexels

聖嚴法師曾經說過:人要有個觀念,就是軀體不代表生命,當生命消逝了,軀體就只是個「殼」,對往生者一點用處都沒有了,但對活著的人卻可能有用;如果能捐出有用的器官,來幫助有需要的病患,那是好事一樁,是助人的一大功德。綜觀世界各大宗教對於器官捐贈的論述,不管事死後遺體的捐贈為「大體老師」亦或是器官的捐贈都是被認可的。換個角度來看傳統民間信仰,「善有善報」、「救人一命,勝造七級浮屠」既然在世間不管是延續生命或是醫學上的使用,都是有利於大眾的大愛,如此善舉神佛更應該會給予憐憫,不至於對行善者往生之後有所為難才是。宗教信仰皆勸人為善,更是重要的心靈慰藉。捐贈器官都是基於慈悲善心,而以悲心爲動機的行爲只會帶來善果,不可能帶來惡果。以悲心而令他人延續生命,肯定能令你的未來生命得利益。如果因行善舉,反而在你的信仰中產生恐懼或疑問,這樣的信仰對象,也許該思考是不是「迷信」了。

圖/新住民二代王耀民,生前積極參與佛教志工,身故器捐更是其生前志願。陳允萍提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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