焦點新聞
  • 首頁
  • >
  • 財經
  • >
  • 要求吳昌伯停開1月3日股臨會 並研擬追究法律責任│產經

要求吳昌伯停開1月3日股臨會 並研擬追究法律責任│產經

記者 宋秉忠 52

A

A

A+

財團法人證券投資人及期貨交易人保護中心今(28)天公告,要求光洋科公司派獨董吳昌伯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停止於明年1月3日召開股臨會;投保中心還將審慎評估視需要,研擬依《投保法》等有關規定提起相關訴訟,追究相關人等責任,善盡《投保法》賦予之權責。

投保中心派員出席光洋科12月27日由獨董吳昌伯召開之股東臨時會,針對吳昌伯無視法院禁止召集股東會之執行命令,執意召開股東會,投保中心認其行為重大違反法令,該股臨會召開應屬無效。

投保中心指出,本次光洋科股臨會依法院執行命令本不應召開,法院人員亦進入本次股臨會會場送達、宣讀執行命令,股務代理機構(宏遠證券)並於會前停止辦理股務事務,該股臨會已不具適法性;惟吳昌伯卻仍執意開會並作成臨時動議決議,乃公然挑戰公權力違反法院執行命令;且觀其現場及會場狀況,秩序混亂,報到程序緩慢,投保中心在進入會場後即發現工作人員已開始計票,旋即宣布投票時間截止。

投保中心指出,光洋科股臨會會場未見主席且未受理投資人發言,股東及投保中心於會中擬發言提問,均受強烈干擾且無人回應,會中,司儀並逕宣布臨時動議投票結果,將本次股臨會延至111年1月3日再行召開。

投保中心認定,基於此次光洋科股臨會召開既屬無效,此等決議當不具合法性;綜觀其行為嚴重藐視法院執行命令,不遵守法治原則,漠視股東權益,投保中心深表遺憾並予以強烈譴責。 

投保中心將密切注意事件發展,除要求吳昌伯應遵守法院執行命令,停止於1月3日進行集會,並將審慎評估視需要研擬依投保法等有關規定提起相關訴訟,追究相關人等責任,善盡《投保法》賦予之權責。

相關新聞

更多發言

熱門

相關新聞

技嘉啟動 2024 夢想抵嘉飛鷹計畫 招募研發人才開創 AI 新時代

哥譚市偶像 Bruce Wayne 成為 Automobili Pininfarina 超凡超級跑車的靈感源泉

Mastercard 基金會推出一家全新獨立資產管理公司 MFAM,以支持其慈善使命

Binance Labs 投資及支援 Movement Labs 推動「Move 處不在」使命

2024 年國際爵士樂日全球慶祝活動將以在摩洛哥丹吉爾舉行的全明星全球音樂會作結

Trinohex® Ultra 鋰離子電池添加劑在韓國獲 REACH 許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