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雄地檢署偵辦蔡里長候選人贈送高價禮品賄選10萬元交保

記者黃文博/綜合報導
高雄地檢署主任檢察官任亭、檢察官陳志銘指揮高雄市政府警察局刑事警察大隊、鹽埕分局、法務部調查局高雄市調查處苓雅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高雄市鹽埕區蔡姓里長候選人賄選案件,掌握具體事證並10月13日由檢察王勢豪、李汶哲、潘冠蓉協同辦案,經執行搜索及傳訊相關證人後,查悉蔡姓候選人為求順利當選,於今年3至9月間贈送高價水果或禮餅禮盒等具相當價值之財物予有投票權人,另發現其未依法申請設立政治獻金專戶,而以自己名下金融帳戶收取政治獻金,檢察官訊後認蔡某涉有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第99條之投票行賄罪及政治獻金法第26條未經許可設立專戶而收受政治獻金罪嫌重大,於今(14)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經法院諭知交保10萬元候傳。
高雄地檢署表示,公正選舉是民主政治健全發展最重要的基石,該署已動員全體檢察官全力投入選舉查察工作,並與警察、調查局等單位密切合作,請民眾得知任何選舉情資安心檢舉,本署絕對保障檢舉人情資。檢舉專線:0800-024-099按4或本署檢舉專線(07)2519538。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