副刊/走完十三級階梯,就抵達正義了嗎?——讀高野和明《十三級階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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犯罪應受懲罰,殺人者甚至可能被判處死刑。法律常以「天秤」形象顯現,既是衡量罪責與刑罰,也意味社會在秩序遭到破壞後試圖重回平衡的概念。然而刑期結束,就等於償還了罪孽嗎?依法奪走死刑犯的生命是職責所在,又算不算殺人?犯罪者真的有可能更生,回歸社會嗎?若法律的懲處仍不能平息受害者及其家屬的痛苦,還能怎麼伸張正義呢?
高野和明在小說出道作《十三級階梯》中,把以上諸多問題放進一樁限時翻案的調查。十年前的雙屍命案,嫌犯樹原亮因故失去了案發前後的關鍵記憶,多次上訴皆遭駁回,只在死刑逼近之際模糊想起自己當時爬上一段階梯;曾兩度參與死刑執行的刑務官南鄉正二,則因那些死亡現場再也無法安眠;因傷害致死罪入獄、正在假釋中的三上純一,懷疑自己是否真的可能更生。
匿名委託者提出高額報酬,希望重新調查樹原亮的案件,南鄉找上純一同行。兩人既必須與時間競賽,也在勘查的過程裡,被迫坦誠面對自己的內心與難以迴避的過往。
一段通往死亡的階梯
「十三級階梯」從書名便帶著走向死亡的意象,也與死刑一步步推進的程序相互呼應。高野也將「階梯」化為案件裡的謎題:樹原失去大部分記憶後,唯一重新浮現的,就是自己曾在死亡籠罩的恐懼中爬過一段階梯。
南鄉與純一只能從這個幾乎不能稱為證據的印象開始調查,但調查途中不斷出現新的可能,像是犯案手法相似的連續案件、曾與被害者接觸的其他更生人、鉅額遺產背後可能的利益糾葛,以及其他同樣看似說得通的嫌疑,不斷放出將讀者注意力引向錯誤方向的煙幕。
我們總得替零碎的事實安排因果,才能理解一樁案件,但人的記憶、情緒與行為,難以被簡單拆解的單一訊號來判別真偽。說實在的,即使透過腦波影像或其他生理反應,我們或許能觀察人在某個時刻的緊張與變化,卻很難直接從中讀出嫌犯是否說謊的結論。
司法所面臨的挑戰,即是必須從證言、記憶、物證與人的行動之間,重新建構一套最可能發生過的故事,錯誤的因果推理,同樣可能顯得嚴密合理。真相的追索需要時間,偶爾還需要一點好運,死刑卻沒有事後修正的餘地,死刑後才出現的證據,都只能成為遲來的遺憾。
依法讓一個人死亡,就不算殺人嗎?
高野和明安排了南鄉這個人物,使「國家有沒有權力殺人」這類抽象問題,落到真正必須替死刑犯套上繩索的刑務官身上。南鄉曾經兩度參與死刑執行,即使事前已充分讀過死刑犯的犯罪紀錄,他仍因高張力的死刑執行現場而大受震撼。
絞刑由數名刑務官同時操作按鈕執行,使每個人都不知道究竟是哪一個按鈕真正打開活板門,制度將責任分散的安排,似乎試圖讓「殺死一個人」被拆解成數道工作程序,偏偏南鄉經歷過使這層保護失效的時刻,讓他按下了關鍵的按鈕。
法律當然必須區分犯罪者殺人與刑務官依法執行刑罰的差異,否則制度本身便無法成立,但對南鄉而言,他再也不能以「依法執行公務」安撫自己,「殺了人了」那種反胃的苦惱,從此如幽靈般纏住他的人生。
當法律不能滿足「復仇」的願望
純一面對的問題與南鄉正好相反。南鄉即使依法執行死刑,仍無法擺脫殺人的負罪感;真正殺了人的純一,也接受了法律判決,卻從未真正為恭介的死亡感到後悔。多年前,純一當時的女友友里遭到恭介侵犯,那場傷害的餘緒也束縛了友里往後的人生。純一確實想殺死恭介,只是在拿出事先準備的刀子以前,恭介便已在爭執推搡中意外死亡。
純一最清楚自己究竟為誰而悲傷。他難過自己的處境,也對被賠償拖進經濟困境的雙親感到愧疚,卻明白沒有一滴眼淚是為恭介而流。即使恭介繼續活著,往後如何悔改,也不可能讓友里回到從未受過傷害的人生;純一不認為自己是奪走了值得同情的生命,而是「手刃了一頭禽獸」。
耐人尋味的是,正因為如此,純一也能理解恭介父親想殺死自己的心情。從恭介父親的角度來看,兒子已經死去,純一卻只因傷害致死罪服刑數年;法律既然不能再以「殺害恭介」為理由讓純一償命,剩下的似乎只有動用私刑才能補償遺憾。
只是,若純一「有權」因友里受到的傷害殺死恭介,那麼恭介的父親同樣也能以兒子的死亡為由傷害純一;而純一的父母或其他關心他的人,是否又能再以相同理由追究恭介的父親?
純一也陷入了迷惘,即使自己當初抱著犧牲人生的決心想殺死恭介,終究沒有因此改善友里的處境;然而面對恭介的死亡又全無悔意的自己,是否其實正是那個無可救藥的惡人?
罪與罰的難題
《十三級階梯》留下了刑罰與更生難解的矛盾。從被害者家屬的角度而言,幾年的刑期絕不可能與一條生命等價;即使以命抵命,也不能讓已經發生的傷害復原。然而法律又必須替懲罰劃定終點,否則復仇一旦成為正義的尺度,追討必然永無止盡,社會也永遠不可能平靜。此外,終究一個人如何理解自己的罪、如何承受失去,又如何面對無法挽回的過去,往往不是罪名與刑期本身可以含括。
推理的樂趣來自一級一級逼近真相,《十三級階梯》卻令人掩卷深思。司法的階梯,替案件畫下句點,被害者與家屬的痛苦,不會因程序走完而自動獲得撫慰,罪犯伏法或服刑完畢,也不代表罪惡感與憎恨隨之消失。或許閱讀這樣的故事,練習的並不是替每個人找出恰如其分的應報,而是即使查明罪情,也努力看見犯罪背後人的失序與不幸;在判斷罪責之外,不以懲罰為值得欣喜的終點,而嘗試去理解那些使人一步步走到這裡的複雜人情與因果。
作者/傅淑萍
現為「我們的教學事業有限公司」講師,國立成功大學中國文學系博士。部落格「樂遊原https://introduceandreview.blogspot.com/」與IG「樂遊原(@leyou_yuan)」共同經營者。曾任聯合報文學寫作營講師。曾擔任聯合盃作文大賽閱卷與命題老師。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副刊/走完十三級階梯,就抵達正義了嗎?——讀高野和明《十三級階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