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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殺妻入獄!平鎮49歲男又勒斃前女友 桃檢:假釋9月才剛期滿

曾殺妻入獄!平鎮49歲男又勒斃前女友 桃檢:假釋9月才剛期滿 - 台北郵報 | The Taipei Post

桃園市驚傳情殺命案,一名曾因殺妻入獄的49歲李姓男子,疑因感情糾紛,本(11)月10日清晨到前女友周姓女子平鎮區的住處將其勒斃。警方獲報後逮捕李男,經桃園地檢署訊問後,11日聲押禁見獲准。至於網傳李男僅假釋出獄兩個月就再度犯案,避免民眾誤解,桃園地檢署特別出面澄清,李男為108年12月6日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至今(114)年9月5日期滿。

桃園地檢署表示,10日下午接獲平鎮警分局通報李男殺人案件,旋即指派外勤檢察官偵辦,經檢察官指揮鑑識小組現場勘查蒐證及率同法醫前往相驗,並訊問李男及相關證人後,認李男因感情因素不滿周女,於11月10日上午6時30分許至周女平鎮區住處前,以勒頸方式殺害被害人,而涉有刑法第271條第1項之殺人罪嫌,罪嫌重大,有逃亡、滅證及反覆實施犯罪之虞,於11日向法院聲請羈押獲准。桃檢獲悉此案後即刻通知犯罪被害人保護協會桃園分會,提供家屬關懷保護服務,相伴家屬面對傷痛,此案進入審理程序後,亦將持續協助陪伴,落實犯罪被害人權益保障。

桃檢說明,李男於97年間因犯殺人案件,經法院判處應執行有期徒刑18年6月確定,98年6月9日入監執行,並於108年12月6日假釋出監,並付保護管束,保護管束期間為108年12月6日至114年9月5日,在保護管束期滿後,竟不知悔悟再犯此案,與網傳假釋出獄滿2月再度犯案有所差異,為免民眾誤解,特此澄清說明。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曾殺妻入獄!平鎮49歲男又勒斃前女友 桃檢:假釋9月才剛期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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