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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片】田間小路靠邊走被車撞 行人竟收500元罰單

今(112)年清明連假期間,有民眾至桃園市新屋區掃墓,步行在五美路一帶的田間小路欲前往墓地,靠邊走仍被後方車輛擦撞,導致該位民眾腹部留下擦、挫傷,事後竟還收到500元「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的罰單。網紅Cheap透過臉書公開此事為當事人抱不平,並反問警方,「去掃墓只能走田裡嗎?」對此,楊梅警分局回應,當事人若認為罰單不合理,可提出申訴。

 

當事人被車擦撞,腹部有擦、挫傷。圖:翻攝自Cheap

Cheap表示,有網友清明掃墓,在小路上被後方來車撞上,結果幾個月後,被楊梅交通分隊開罰500元,理由是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無正當理由在未劃設人行道的道路不靠邊通行」。Cheap認為,這種小路,車子就是要慢慢開,不知道在急什麼,「又是汽車最大嗎?這叫沒靠邊,以後都要走在田裡才不會被開罰了吧?請楊梅交通隊的員警示範一下,這條路如何走不會被罰?」Cheap還爆料,在他揭露此事後,警方疑似還打電話施壓當事人不要把舉發員警的姓名公開。

 

行人走路邊被撞,還收到500元罰單。圖:翻攝自Cheap

其他網友則留言提到,「其實認真看影片,會發現行人是因為樹叢樹枝阻擋才稍微往左靠,所以無正當理由是?」、「這要申訴 車也開好快」、「走路要拿後照鏡才可以禮讓車子先過」、「是要走到田裡才算靠邊嗎?」、「以後去桃園只能走在田裡嗎?」、「警察敢開單,不敢名字被看到喔?」、「第一時間不是銷單道歉是先打給當事人施壓喔?」

 

據悉,事發在今年4月5日清明節當天,其中一方有向交通警察大隊申請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楊梅交通分隊遂以交通大隊的事故分析判定,對行人開出500元罰單。警方表示,若當事人覺得這張罰單不合理,可以提出申訴。

 

 

本篇文章轉載自 桃園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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