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數位中介法重罰逼平台審查貼文 變相限制言論自由 | 政治

2018年11月2日,總統蔡英文在臉書貼文稱,在自己臉書上公開發表意見,誰都無權干涉,更不會受到監控;「我領導的政府,不會違法限制國民的自由,過去諸如監聽國會的濫權作為,也不容許再發生。」

但今天看來,這是一條「假消息」,因為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NCC)正在推動的「數位中介法」,就是變相限制台灣人民的言論自由。

18日,在NCC舉辦的第三場公開說明會上,所有台灣的知名群交網路平台代表都認為,很難執行;就連非營利的PTT(批踢踢實業坊)代表都表示,「中介法」若真要把非營利組織PTT納管,「那就等於跟命令PTT關站相去不遠」。

「數位中介法」以打擊「網路假消息」為由,要求平台要負責審查貼文的真假,否則遭到檢舉又不處理,就可能被重罰。在寒蟬效應下,平台業者只能刪除所有「爭議性」貼文,特別是不利執政者的貼文。

有人就在PTT「爆卦」版中點出「中介法」最要命的第26條草案,就是有政治目的的人或團體都可以向主管機關申請成為「認證舉報者」。

「數位中介法」允許「認證舉報者」成立,變相透過海量舉報,逼平台刪除不利執政黨言論.(PTT截圖)

按照這條規定,政治性網軍可以成立一個團體,號稱可以用大數據偵測違法內容,然後向政府申請成為舉報者,有了舉報權力就可以舉報PTT之類的平台舉報;而舉報過程可以由程式自動進行,所以可以海量舉報,逼平台優先處理並判斷這個消息的真假以決定是否下架。如果平台不立即處理,最高罰一百萬。

政治性網軍從此只要替某人或某黨有償舉報,那就賺翻了,而平台如果上了假消息就要被告,可能被罰款、被關台;所以最安全的做法就是一接到舉報就刪除被舉報的所有貼文。

雖然,「認證舉報者提出大量不明確或不適當之通知時」,平台也能向政府檢舉,不過政府要處理多久?等政府處理完畢,「選舉都結束了」。惡意舉報者就可以達到讓對手消音的效果了。

在18日的「數位中介法」說明會上,網路社交平台「巴哈姆特」副執行長陳建仁就指出,針對言論自由相關規定,業者無所適從,就以最近最熱門的論文門事件為例,有人張貼某參選人論文涉及抄襲,平台若是看到貼文,究竟要不要刪文,這可能涉及誹謗,但如果又有另一人表達這個抄襲貼文有誤,到底該不該刪?

平台要到哪裡去找相關人才來對所有貼文進行判斷,陳建仁說,對難以判斷的檢舉案,平台只能選擇一律刪除,以求免責,這對於言論自由造成非常大的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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