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梨釋迦產期調節勿搶早
台北郵報台北郵報 編輯中心/台北報導
鳳梨釋迦外銷一般會配合產期,自12月至翌年4月止,但因越來越多廠商加入,廠商為爭取通路搶占市場,搶早出貨現象越來越明顯,在10月下旬至11月即高價收購果品,進行外銷。部分農友會配合將產期調整至11月採收,以供應廠商外銷,但此種做法會對鳳梨釋迦外銷發展造成傷害。
鳳梨釋迦在臺灣經濟栽培已有三十年,栽培面積約2,763公頃,由於國內屬於淺盤式小型市場,需求有限,栽培面積擴大後市場售價即出現逐年降低的現象,為穩定產業發展,在民國92年開始推動鳳梨釋迦果品外銷,因市場反應極佳,外銷銷量急速增加,至108年外銷量已達到14,356公噸,成為為臺灣主要出口水果之一。
依臺東區農業改良場連續多年試驗及市場調查,鳳梨釋迦因品種特性,夏、秋季(7-11月採收)的果實,容易在採收後軟熟過程中(室溫下2-4天)發生裂果,低溫儲藏者裂果的時間會延後,但裂果率均達85%以上。其裂果部位多自果柄處,先抽心再呈放射狀裂開,多數果實在軟熟前即發霉,無食用價值。因果實在採後數天才會裂果、發霉,往往都是消費者買到果實後才發生,所以易使消費者對鳳梨釋迦產生負面評價,影響日後購買之意願。
依鳳梨釋迦果樹生育時間回推,自枝條修剪至開花需20-30天,授粉至果實採收最短約需120天(夏秋季),所以由修剪至果實採收約140天。惟近年來因地球暖化影響,氣溫不斷上升,自修剪至果實採收之時間可能因積溫快速累積,時間更短,僅需130-140天(約4.5個月),故建議農友應在國曆7月中旬以後再進行產期調節修剪,生產冬季(12月份後)果實,才能減少果實採後裂果現象,避免因品質不佳影響鳳梨釋迦外銷產業發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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