少年14歲無照酒駕騎機車 3年後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少年14歲無照酒駕騎機車 3年後移送桃園分署強制執行 / 記者黃雅蘭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重視未成年人滯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現象,持續訪視、關懷個案狀況,今(7)日至2名義務人之住居所現場查訪,分別位於八德區、平鎮區,只是都未能會晤義務人本人,分署將持續追蹤個案狀況,促其履行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並適時提供相關協助。
桃園分署提到,居住在八德區的17歲潘姓少年,108年9月,14歲的他在八德區大興路一帶無照騎乘機車,且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桃園市交通事件裁決處於今年3月裁處罰鍰6000元,因潘男逾期未繳納,交裁處於6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分署今日至潘男住居所現場查訪,到達潘男住家時,僅有潘男就讀國一的弟弟在家,潘男的弟弟向執行人員表示,潘男外出打工不在家,家裡領有中低收入戶的補助,會再詢問家裡的長輩,是否有需要桃園分署提供協助的地方。桃園分署將持續追蹤潘男家庭狀況,必要時將適時予以協助。
桃園分署指出,另一位居住在平鎮區的21歲江姓男子,109年7月,18歲的他在大溪區仁和路附近遭攔檢查獲酒精濃度超過規定標準又無照騎車,交裁處於109年7月裁處罰鍰1萬5000元,因江男逾期未繳納,交裁處便於今年3月移送桃園分署執行。且江男另有滯欠機車燃料費、強制汽車責任保險法罰鍰、違反噪音管制法罰鍰等合計約2萬元,桃園分署收案後,執行江男於金融機構存款,僅受償3000多元,於是在今日至江男之住居所查訪。到達江男住家時,應門者為江男的16歲妹妹,江男妹妹表示,哥哥已外出,不清楚何時會返家。分署將再與江男之母親聯繫,促請江男履行滯欠的罰鍰、費用,並視情況給予必要之協助。
桃園分署表示,分屬近來持續關注未成年義務人滯欠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之問題,以關懷角度出發,如發現弱勢個案,則由桃園分署愛心社提供協助,並轉介社福機構。對於違反行政法上義務的未成年人,促其履行義務的同時,也是為他們上了一堂寶貴的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