開放全台醫院探陪病 固定時段限2人打滿3劑免篩
開放全台醫院探陪病 固定時段限2人打滿3劑免篩 / 記者邱怡芳
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今(24)日表示,因應國內COVID-19疫情趨緩,民眾的疫苗接種率提升,衡量民眾陪(探)病需求及醫院防疫安全,將放寬原中央規定臺北市、新北市、基隆市、桃園市、高雄市、花蓮縣等6縣市醫院除例外情形外,暫停探病之限制,自即日(6月24日)起有條件放寬全國醫院陪(探)病管理措施,並調整住院病人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之陪病人數、及陪病公費篩檢之疫苗劑次條件。
指揮中心說明,全國醫院之加護病房、安寧病房、呼吸照護病房(包含RCC)、精神科病房、慢性病房及兒童病房等區域,及有身心障礙、病況危急或例外情形者,得開放探病。探病時段為每日固定一時段,每名住院病人每次至多2名訪客為原則。探病者應出具探視當日採檢之抗原快篩(含家用快篩)自費篩檢陰性證明。若為「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或「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指揮中心也提到,全國醫院住院病人之陪病人數以1人為限,但病人為兒童(12歲以下)、老人(65歲以上)、身心障礙或經醫療機構評估有照護需求者(如行動不便、生活無法自理等),陪病人數上限為2人,另外,預定(非緊急)住院病人之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2日內篩檢;緊急需入院陪病者,於入院陪病前篩檢。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每名住院病人之陪病者公費篩檢限1名;未完成疫苗追加劑接種達14天(含)以上之陪病者,應進行入院及每週定期自費篩檢。陪病者若為「確定病例符合解除隔離條件且距發病日或採檢陽性日(無症狀者適用)15天(含)以上至3個月內」,得免除篩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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