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雲林減輕攤商負擔 張麗善宣導紓困措施

記者楊青琪/雲林報導
受新冠肺炎疫情延燒影響,造成雲林縣內公有零售市場、攤販集中區及夜市攤商人潮驟減,營業額大幅衰退,危及攤商生計與生存。縣長張麗善等人15日親至斗六雲林溪攤集區(吆鬼街)宣導減免租金及紓困措施,希望幫助攤商共度難關。

張麗善表示,縣府已於6月9日經雲林縣議會三讀通過經費墊付案,並於10日函文各鄉鎮市公所自111年6月至8月共計3個月,補助各鄉鎮市公所所屬公有零售市場及列管夜市(斗南中興夜市及古坑夜市)3成租金,及補助設籍雲林縣內的各夜市攤販,每攤商1800元紓困金,希望協助全縣攤商度過這波疫情的危機。將由管理單位直接於開立租金繳款書時減免;若已繳交租金者,則將於下期租金逕行減免3成。
▲張麗善等人廣宣市場減免租金等紓困措施。(圖/雲林縣政府提供)

另非列管夜市各夜市攤販,每攤商將發放1800元停業紓困金,申請規定如下:
(一)申請對象與條件:設籍雲林縣,每攤商擇單一夜市申請,並檢附相關承租契約資料或領據及切結書及身分證影本,且不得重複申請。

(二)申請攤商應檢附文件如下:
1、身分證影本。
2、承租契約資料或領據及切結書。
3、銀行帳戶存摺影本。

(三)申請期限:自公告日起至111年8月31日止,逾期不受理。

(四)攤商將應檢附文件交由各夜市管委會或負責人彙整各夜市攤販基本資料及申請紓困金清冊後函送縣府審查;無管委會或負責人之夜市由所在地之公所協助收件彙整申請清冊後函轉予縣府審查。

建設處長李俊興表示,新冠肺炎疫情兩年來,共受理全縣32處公有市場、27處大小夜市約3200個攤商申請補助及紓困,總金額超過820萬元。強調新冠肺炎疫情擴散,嚴重衝擊雲林縣整體公有市場及夜市經濟景氣與民眾消費意願,對於全縣攤商之經營困境,縣府感同身受,因此苦民所苦補助公有市場攤商租金並發放夜市攤商紓困金,以減輕民眾負擔,期能幫助縣內所有攤販度過生存危機,永續經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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