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居家隔離與檢疫者奔喪及探親有條件放寬!打過完整疫苗外出一次限4小時

(陳樂珊/綜合報導)考量國內疫情趨緩,且疫苗接種率逐漸提升,中央流行疫情指揮中心陳時中24日宣布,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與檢疫者外出規定,已完成兩劑疫苗接種並達14天以上者,再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於採檢2天內,每次外出時間由2個小時放寬為4個小時(不包含車程)、也不得過夜;而未完整接種兩劑疫苗者則維持每2小時,同樣每天一次、也不的過夜。

圖/已完成兩劑疫苗接種並達14天以上者,再取得核算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次外出時間由2個小時放寬為4個小時(不包含車程)、也不得過夜。擷取自疾病管制署1922防疫達人臉書

據報導,陳時中表示,因考量國內疫情趨緩,疫苗覆蓋率提升,宣布有條件鬆綁居家隔離、檢疫期間的奔喪及探親規定。此外,陳時中也說明,因應居家隔離、檢疫者因親屬身故或重病等社會緊急需求,須外出奔喪或探視,原本就訂有例外外出的規定,凡是居家隔離、檢疫第1天後無症狀者,可向地方衛生單位提出申請自費檢驗COVID-19;並於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由地方衛生單位安排外出。

陳時中也表示,民眾外出後仍有外出需求,可再循相關程序提出申請,次數不僅限於1次;此外,有關上述對象疫苗認可範圍,不論於國內或國外,疫苗接種類需為世界衛生組織緊急使用清單或我國核准緊急授權使用或專案製造。

即日起有條件放寬居家隔離/檢疫者外出奔喪或探視時間,相關規定說明如下:

1.已完成COVID-19疫苗應接種劑次並達14天以上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4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2.未完成COVID-19疫苗接種或已完成應接種劑次但未達14天者,取得核酸檢驗陰性報告且於採檢2天內,每天外出1次,每次2小時為原則(不包含車程);且不得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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