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型石油公司再將氣候訴訟上訴至美最高法院 下週一開庭
商傳媒|吳承岳/台北報導
面對全球近60起要求數十億美元賠償的氣候變遷訴訟,大型石油公司埃克森美孚(ExxonMobil)與森科能源(Suncor Energy)已再次尋求美國最高法院介入,盼能駁回科羅拉多州博爾德市提出的法律訴訟。此案將於下週一(10月5日)在美國最高法院新一屆會期中開庭審理。
博爾德市府與縣府於2018年控告埃克森美孚與森科能源,指控兩家公司長期助長氣候變遷,並誤導大眾關於化石燃料的風險,要求其賠償因氣候變遷造成的基礎設施修復、環境損害、緊急應變及公共衛生等相關成本。這類針對氣候變遷影響尋求企業賠償的「氣候訴訟」,其法律複雜性在於如何界定聯邦與州法的管轄權,以及企業應負的責任。
石油公司方面主張,博爾德市的求償已侵犯由聯邦法律,如《清潔空氣法案》(Clean Air Act),所規範的領域。然而,科羅拉多州最高法院去年駁回了這些論點,促使企業向美國最高法院(作為美國最高司法機構,處理涉及聯邦法律與憲法爭議的案件)提出上訴。業界支持者認為,若博爾德市的訴求獲准,可能賦予各州過度權力,進而規範其轄區以外的行為。喬治梅森大學(George Mason University)Antonin Scalia Law School 的法學教授賽克里什娜·普拉卡什(Saikrishna Prakash)指出,若博爾德市能讓這些公司承擔責任,那麼成千上萬其他公司也可能面臨相同處境。
這並非此案首次提交至美國最高法院。在2023年,最高法院曾就此案是否應在州法院或聯邦法院審理的問題,維持了下級法院將案件發回州法院的裁決。現任美國總統川普政府也已表示支持埃克森美孚與森科能源,認為聯邦法律可排除博爾德市的索賠。博爾德市市長艾倫·布羅克特(Aaron Brockett)則強調,地方社區正承受著氣候變遷日益增加的成本,美國最高法院應確認科羅拉多州有權要求這些公司對其造成的損害負責。
過去,最高法院在涉及氣候責任和聯邦環境法規的案件中,能源公司普遍佔據優勢。例如,2007年最高法院曾裁定溫室氣體屬《清潔空氣法案》規範的空氣污染物,賦予美國環境保護局(Environmental Protection Agency, EPA)管轄權。但到了2011年,最高法院又阻止各州及環保團體依聯邦法律,控告發電廠以要求減少碳排放。這促使氣候訴訟的原告轉向根據州法律提起訴訟,而石油公司則屢次要求最高法院介入。值得注意的是,塞繆爾·阿利托(Samuel Alito)大法官已在此次爭議中迴避。
此案結果不僅可能決定博爾德市訴訟的命運,更將對近60起類似訴訟產生重大影響,這些案件總計求償數十億美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