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樹林電鍍廢水鋅超標594倍 新北拆違建斷污染源
(記者陳志仁/新北報導)新北市政府環保局今年2月查獲樹林區俊興街電鍍業者「維○實業有限公司」違規排放未經處理製程廢水,甚至以水桶盛接後直接傾倒廠外溝渠;經採樣檢測,廢水pH值高達13.5,鋅、銅及總鉻均嚴重超標,其中鋅濃度更達放流水標準594倍,環保局依法告發、勒令停工,並將涉及刑事責任部分移送檢察機關偵辦。

環保局表示,早在114年9月即透過水質監測發現異常,隨即架設監視設備持續蒐證,並透過數據比對掌握污染情形;今年2月進一步發動夜間突襲稽查,當場查獲業者以水桶盛接未經處理的製程廢水,直接傾倒至廠區外溝渠,檢測結果顯示,廢水pH值達13.5,鋅、銅及總鉻等重金屬均嚴重超標,其中鋅更超過放流水標準594倍,污染情節重大。
環保局指出,業者未依許可內容處理及排放廢水,已違反《水污染防治法》相關規定,除依法告發並勒令全面停工,涉及刑事責任部分也移送檢察機關偵辦;為避免污染源死灰復燃,並同步處理廠區公共安全疑慮,市府將案件提報公共安全聯合稽查小組,結合相關局處進行全面稽查。
經聯合稽查確認廠區存在多處違章增建,市府依法於8月12日完成違法增建拆除,並持續監督業者移除污染來源,從源頭阻斷污染再發生;環保局說,本案從前端科技監控發現異常,到夜間突襲查緝、依法停工,再延伸至跨局處聯合稽查及拆除違建,展現市府「一案到底、依法嚴查」的態度。
環保局局長程大維強調,未經處理的重金屬廢水若排入環境,可能造成河川生態及生活環境危害,未來將持續運用科技監控及不定期聯合稽查,嚴查非法偷排及規避污染防治行為;凡違法者將依法嚴格處分、勒令停工,涉及刑事責任者移送司法機關偵辦,絕不寬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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