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檢偵辦近1年 葉丙成洩密、個資雙罪嫌均不起訴
台大女博士生控訴前教育部政務次長葉丙成涉洩漏其個資案,台北地檢署偵辦近一年,今(21日)依《個人資料保護法》及公務員洩漏國防以外應秘密消息罪,對葉丙成作成不起訴處分。
葉丙成去年4月21日於臉書發文評論台大校園性平案,文中截圖涉及揭露性平事件當事人個資,教育部隨即於5月將他移交性平會調查。性平會於去年8月出爐調查報告,認定葉丙成非該性平事件調查成員或相關主管,聯繫導師表達關心的行為,也未構成利用職權對學生行使不當影響力,確認未違反《性平法》。惟性平會認為,發文截圖是否涉及個資外洩,非其審議範圍,教育部表示將配合檢調後續調查,當事人女博士生也向北檢提告。
北檢調查指出,葉丙成提出他與楊教授、台大朱姓學務長的通訊紀錄,顯示他認為女博士生安危有虞,才接續聯繫兩人;朱姓學務長也證實,曾告知葉丙成,若學生表達自傷意圖,校方會啟動關懷輔導程序,葉因此未再通報校安,行為尚屬合理。北檢並指出,是女博士生先在網路發文要求葉丙成回應,葉丙成才發文回應,內容並未對女博士生表達不滿或對立,主要在澄清接觸楊教授原委,難認有損害對方利益之意圖。
北檢另指出,女博士生曾以學生代表身分出席台大校務會議並公開陳述性平事件、批評校方處置,該事件經媒體以「女博士生爆被女舍監性騷擾」為題報導,其身分及Threads帳號已非秘密。北檢認為,縱使葉丙成不慎揭露女博士生姓名與帳號,也與洩密罪構成要件有間,因此對葉丙成不起訴處分。
相關新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