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德男欠酒駕罰鍰、勞健保逾20萬 承諾下月繳清並接受酒癮治療

為配合法務部行政執行署交通專案執行,法務部行政執行署桃園分署持續強力執行各類交通欠款案件。桃園市八德區一名34歲袁姓男子本(7)月至桃園分署查詢名下欠款,經協助清查後發現尚積欠酒駕罰鍰、使用牌照稅、停車費及其他公法上金錢給付義務共20萬8000元,袁男昨(13)日當場繳納11萬元,並承諾於下月清償餘款;另經分署人員介紹酒癮治療轉介資源後,袁男表示願意接受酒癮治療。此案展現交通專案執行兼顧公法債權實現與交通安全維護的具體成效。
桃園分署提到,袁男本月因接獲稅單通知,始知尚有欠款未繳,遂主動致電桃園分署查詢欠款情形。經清查,袁男積欠酒駕罰鍰、使用牌照稅、停車費、勞工保險費、全民健康保險費、違反就業服務法罰鍰等公法債務,截至本月止尚欠20萬8000元。其中,酒駕罰鍰是因袁男駕駛自用小客車行經台61線交流道時,遭警方攔查,測得酒精濃度達每公升0.15毫克以上未滿0.25毫克,遭裁處罰鍰。
桃園分署收案後,曾執行其存款及薪資均無所獲,袁男曾於去(114)年1月2日到場,表示自行經營工程行,收入不穩定,申請分24期繳納。經查袁男截至去年12月均依約繳款,然而自今年1月起未再履行。昨日到場後,袁男表示剩餘欠款將分兩期繳納,並當場繳納11萬元,餘款預計於下月清償。另分署人員向其介紹酒癮治療轉介資源,袁男亦表示願意接受轉介治療,期透過專業協助改善飲酒行為,降低酒駕再犯風險,共同維護交通安全。
桃園分署呼籲,酒駕不僅危及自身及其他用路人生命安全,酒駕罰鍰、使用牌照稅及停車費等交通相關公法債權亦應依限繳納,切勿心存僥倖而置之不理,以免遭移送行政執行。民眾如有酒精使用困擾,可善用政府提供的酒癮治療及相關轉介資源,及早接受專業協助,共同營造安全的交通環境。
本文章來自《桃園電子報》。原文:八德男欠酒駕罰鍰、勞健保逾20萬 承諾下月繳清並接受酒癮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