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避免一般車輛占用身障者專用車位,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將針對多次違規占用車格者進行開罰。(圖/林睿峰攝)

記者林睿峰/桃園報導

有不少民眾因為貪圖方便,將愛車違規停放在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導致真正有需求的民眾無法停車,為了遏止這種行為,桃園市政府交通局將定期提供違規占用清冊,供警察局舉發開罰。

當民眾遇到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格遭占用情形,可撥打110通報轄區員警到現場取締,但若是在警力不足情況下,往往無法即時到場取締違規,導致占用情形層出不窮,因此市府從1月開始,將列冊違規名單提供警察局執法取締。

交通局說明,隨意占用身心障礙專用車位已違反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最高處以罰鍰1,200元,也希望民眾避免一時方便任意違停。

依照規定,必須持有身心障礙者專用停車位識別證才能合乎規定停放專用車位,民眾若有發現疑似違規占用情形,可撥打專線110進行報案,將依規定開罰。